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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锡文被立案侦查 通报称其搞团伙对抗组织审查

2016-02-01 16:28
来源:未知
记者:admin 编辑:郝建

  最高检网站昨日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共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11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吕锡文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吕锡文1955年7月生,曾在北京郊区插队。大学毕业工作后,曾任北京工业学院分院团委副书记,北京市经委政治部干部处、市委工业部干部处副处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级组织员,经济干部处副处长,经济干部二处副处长、处长,经济干部处处长,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中纪委在通报中称,吕锡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插手原任职地方的人事安排;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侈、贪图享乐。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指出,吕锡文身为中央候补委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吕锡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文/本报记者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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