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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王喜远被开除党籍(图)

2016-02-01 16:28
来源:未知
记者:admin 编辑:郝建

王喜远。资料图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月17日在济南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省纪委委员51人,列席303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武警总队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认真学习姜异康同志的重要讲话,总结2015年全省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李法泉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效,深刻分析了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彰显了崇高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对今年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姜异康同志的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5年,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坚强有力领导,旗帜鲜明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形成全党动手正风反腐的局面;广大干部群众拥护支持、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氛围浓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积极稳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深化省一级派驻机构改革,夯实责任落实的组织基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用力纠治“四风”,在巩固中深化。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着眼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挺纪在前、严惩腐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深入开展专项巡视,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利剑作用更加凸显。加强党章和党规党纪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向高标准努力,远离纪律底线。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内部监督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全会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体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正风反腐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主体责任是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增强管党治党自觉。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的“六项纪律”是衡量行为的尺子,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而道远,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持续加压用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风反腐是民心所向,群众监督起到极大推动作用,必须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凝聚正能量。

  全会指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同自身工作联系起来,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201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加强纪律教育,严格监督执纪,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以实现巡视全覆盖为目标,深化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追责,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强化党内监督,创新监督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

  第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责任传导机制。不履责就要被追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

  第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公车改革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从严查处;畅通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必查必核,对违规多占住房不清理纠正的,依纪处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针对查处的共性问题,督促推动改革、健全制度,抓出长效和习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移风易俗,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执纪审查要聚焦纪律,用纪律思维考虑问题,用纪律尺子丈量问题,用纪律语言描述问题。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能让境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第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在扶贫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重点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六,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配合地方党委做好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乱作为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决不姑息迁就,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牛启忠、王喜远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牛启忠、王喜远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贡献。

   王喜远简历

  王喜远,男,汉族,1955年6月生,山东烟台人,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入党,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1975.05--1976.04山东省牟平县高陵公社报道组通讯员(计算连续工龄)

  1976.04--1977.04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牟平县支行秘书

  1977.04--1980.04山东省牟平县革委会办公室秘书

  1980.04--1984.03山东省牟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组组长、县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84.03--1985.04山东省烟台市委研究室秘书

  1985.04--1987.09山东省烟台市委研究室信息资料科副科长

  1987.09--1990.04山东省烟台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0.04--1993.04山东省烟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3.04--1994.09山东省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2.09-1994.07烟台师范学院经济贸易专业学习)

  1994.09--1996.06山东省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县级)

  1996.06--1998.09山东省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其间:1995.09-1997.12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9--1999.08山东省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1999.08--2002.12山东省纪委研究室主任

  2002.12--2005.03山东省纪委办公厅主任

  2005.03--2008.04山东省纪委常委、办公厅主任

  2008.04--2009.02山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9.02--2010.08山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0.08--2011.10山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巡视员

  2011.10--2012.06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秘书长

  2012.06--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第八届山东省纪委委员、常委,九届、十届山东省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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